Allowance喪葬補助

Annulty Insurance
關於國民年金
喪葬給付
所謂的「年金」指的是一種定期、持續性的給付,不論是按照年、季、月或是按週給付,而國民年金主要納保的對象是年滿25歲、未滿65歲者,並在台灣設有戶籍,而且沒有參加勞保、農保、公教保、軍保的國民。被保險人只要按時繳納保險費,在生育、遭遇到身心障礙或是遇到死亡事故的時候,就可以依照其相關規定請領年金給付,以保障個人或是其遺屬的基本生活。
以下金麟整理了勞保局提供的「喪葬給付」和「遺屬年金給付」相關規範做說明,希望能夠幫助大家獲得應有的權益!
一、請領國民年金「喪葬給付」須知
▸請領年金喪葬給付的資格
可由「支付喪葬費的人」申請領喪葬給付,請領資格條件如下:
1. 被保險人是在「國民年金的保險期間」
2. 被保險人是在「65歲之前死亡」
▸年金喪葬給付的金額
給付金額是按照被保險人死亡當月之月投保金額,一次發給喪葬給付 5 個月。
小提醒:國民年金月投保金額自 112 年 1 月 1 日起為 19,761 元;自 115 年 1 月 1 日起調整為 21,103 元。
因此,115 年 1 月 1 日以後於國保期間死亡者,喪葬給付為 21,103 元 × 5 個月,共 105,515 元。
二、申請年金「喪葬給付」
當我們備妥以下的文件後,就可以郵寄到勞保局,或是親自到勞保局各地辦事處送件:
1. 國民年金喪葬給付申請書及給付收據
2. 死亡證明書, 或是檢察官相驗屍體證明書,死亡宣告者檢附判決書
3. 載有被保險人死亡登記日期之戶口名簿影本,無須檢附戶籍謄本。
4. 支付喪葬費的證明文件正本
5. 支付喪葬費者的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
6.支付殯葬費者的存摺封面影本
小提醒:被保險人死亡日起5年內必須儘快申請,若5年後提出為超過申請期限,勞保局會核定不予給付喔!
三、請領國民年金「遺屬年金給付」資格
▸遺屬年金給付的請領資格
當被保險人有下列之一的情形時,並符合請領條件之「當序遺屬」 (最前面順位的遺屬),可請領遺屬年金給付:
1. 被保險人「於國民年金加保期間,也就是未滿 65 歲前死亡」
2. 被保險人「於領取國保老年年金給付、身心障礙年金給付或身心障礙基本保證年金給付期間死亡」
3. 被保險人「被保險人年滿 65 歲,符合老年年金請領資格,但尚未請領前死亡」
▸受領遺屬年金給付順位
順位 1:配偶、子女
順位 2:父母
順位 3:祖父母
順位 4:孫子女
順位 5:兄弟、姊妹
每一順位的遺屬仍須符合年齡、婚姻關係、扶養、在學、收入或無謀生能力等請領條件。
小提醒:只要有前順位的遺屬存在,不論是否符合請領條件或是否放棄請領,後順位遺屬都不能請領遺屬年金。前順位遺屬請領後死亡、喪失請領條件或放棄請領,後順位也不能遞補請領。
舉例 1:被保險人死亡時,其「配偶及子女」是第一順位的遺屬年金給付受益人,不論配偶或子女是不是符合請領條件或自願放棄,都不能改由父母來請領遺屬年金給付。
舉例 2:配偶或子女開始領遺屬年金給付後,如果因故死亡,或者配偶已再婚、子女已成年,不再符合遺屬年金給付的請領條件,這時勞保局會停發國民年金。但是仍然不能改由父母來請領遺屬年金給付。
▸順位受領遺屬給付條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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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順位受領遺屬給付請領的條件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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順位 |
受領 |
給付請領的條件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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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|
配偶 |
1. 配偶須符合下列其中一項規定: • 年滿55歲且婚姻關係存續1年以上 • 年滿45歲且婚姻關係存續1年以上,且每月工作收入未超過其領取遺屬年金時的基本工資 • 扶養的子女為「未成年者」或「無謀生能力者」或「25歲以下在學且每月工作收入未超過其領取遺屬年金時之基本工資」 • 無謀生能力者
2. 子女 (養子女收養關係6個月以上),須符合下列其中一項規定: • 未成年者 • 無謀生能力者 • 25歲以下在學,且每月工作收入未超過其領取遺屬年金時之基本工資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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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 |
父母 |
父母、祖父母須同時符合以下條件: • 年滿 55 歲,且每月工作收入未超過其領取遺屬年金時之基本工資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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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 |
祖父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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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 |
孫子女 |
孫子女須受被保險人扶養,且符合下列其中一項: • 未成年者 • 無謀生能力者 • 25歲以下在學,且每月工作收入未超過其領取遺屬年金時之基本工資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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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 |
兄弟 |
兄弟、姊妹須受被保險人扶養,且符合下列其中一項: • 未成年者 • 無謀生能力者 • 55 歲以上,且每月工作收入未超過其領取遺屬年金時之基本工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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註:自 112 年 1 月 1 日起,民法成年年齡下修為 18 歲,因此「未成年」原則上指未滿 18 歲;若被保險人死亡日期在 112 年 1 月 1 日以前,仍須依勞保局規定個案認定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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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、申請國民年金「遺屬年金給付」
備妥以下文件後,可郵寄至勞保局國民年金組,或親送至勞保局各地辦事處:
1. 國民年金遺屬年金給付申請書及給付收據
2. 死亡證明書或檢察官相驗屍體證明書;死亡宣告者,檢附法院判決書
3. 載有被保險人死亡登記日期之戶口名簿影本
4. 各符合請領資格遺屬之戶口名簿影本;若請領人與死亡被保險人不同戶籍,應同時檢附雙方戶口名簿影本
5. 入帳存摺封面影本
6. 以「在學」、「無謀生能力」、「受被保險人扶養」或「每月工作收入未超過基本工資」等資格申請者,需依個案檢附相關證明文件
五、試算國民年金「喪葬給付」金額
▸可點擊進入: 國民年金給付金額試算
勞保局提供國民年金給付的金額試算,只要輸入是否參加保險及死亡日期,就可以幫助您大略瞭解請領給付的金額。這邊提醒您試算的結果僅供參考,實際領取的金額仍然以勞保局的核定為準喔!
六、想瞭解更多關於國民年金的相關給付?
有沒有關於國民年金的詳細補助資訊?
我們可以進入「勞動部勞工保險局」網站內容詳讀,或是詢問協助的禮儀服務人員喔!
發布時間:2024-04-26 | 最後更新:2026-08-1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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